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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1041 發表於 2017-3-9 01:17 AM

有關詐騙案頻傳,你認為目前現今的作法是當嗎?

試想,如果詐騙集團或個人詐騙,將你所有積蓄全部騙走害你無法生活,導致家庭破滅等等...它犯的罪比起殺人犯來說來說,是何者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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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i0320 發表於 2017-3-9 10:39 AM

我覺得殺人較嚴重,你想想人生只有一次,你把人殺了,他往後都人生都沒了
至於詐騙,我覺得就算你錢被騙光,只要有機會
你還是可以東山再起,人窮志不窮,至少你只要活著
你的人生,就會有希望
人死了兩手一攤,甚麼都沒了
人活著,再大的困境,都有轉機
要好好把握自己的人生
錢在騙,在賺就好
老實說我一直不覺得你賺不到錢
除非你不想賺,或是沒行動能力
只要大家都有這想法,就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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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ZRdl 發表於 2017-3-9 11:17 AM

miki0320 發表於 2017-3-9 02:39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覺得殺人較嚴重,你想想人生只有一次,你把人殺了,他往後都人生都沒了
至於詐騙,我覺得就算你錢被騙光 ...

雖然是那麼說,但是死了就不用受苦,或者你還要繼續痛苦
窮苦窮苦,窮了就會苦
哪怕你花三十年東山再起,你也苦了三十年
你今天要是死了,就不用再受苦了
更何況有希望不是有保證,就算你有想法有行動,現在你有希望賺錢了,但是卻沒有保障
不是說努力了一定可以賺大筆錢
所以個人以為看詐騙受害還是要看百分比的
騙掉你所有財產的1%,沒什麼關係
50%,元氣大傷
100%甚至200%,對你的人生比殺了你還糟糕,但是判的刑還不是很重
突然想到,要是我只有100塊,全部被騙光了對方也才騙了一點小錢受不了多少罰,我卻分文不剩
果然富人和窮人不是平等的啊……扯遠了
總之個人認為是按照對受害者的打擊程度也有關係的
不過,反正恐龍法官多……你就算私刑殺了騙子,只要你誠心誠意道歉有悔改有教化可能就沒事...<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b61041 發表於 2017-3-9 01:32 PM

其實,我們的法律(尤其我們所選出來的立委),在訂制的時候不是開後門就是,訂的不食人間煙火,要不嘛寫得不清不楚。也難怪那些法官甚至法匠(法匠就是只知道依照法律的規定來辦事,完全不看當時得情況及相關事證)只能依證據到哪裡辦到哪裡的說法去決定事情。那我再舉個例子,讓你們想一下好了;A在街上隨機殺了10個人,而10個人都是輕傷。B在網路或是電話中騙了10個人,10個人也都被騙了為數不多的金額(多數人不至於讓人有破產的危機,或是生活上有問題,但是有一個人自己卻想不開跳樓而自殺了)。而你假如當法官的話,你會判A或B比較嚴重。你是A、B時你希望法官如何判你...<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swfily 發表於 2017-3-9 03:23 PM

刑法339條根據查到的結果是可以一罪一罰, 而且可以累加刑期, 最多20年
我認同有些人的看法, 這樣的罪刑並不輕, 所以我想問題可能出在做法上
至於怎麼量刑, 個人沒有法官的專業, 所以無法用外行人的看法去評論法官的看法
因為或許哪天, 自己當了法官之後, 做出民眾不滿的判決, 也可能被說成恐龍法官

但我想說的是, 我不認為大家不殺人, 是因為殺人罪很重, 殺人之後家族會被鄉民起底, 所以不殺人
我個人"相信"是因為普遍民眾素質夠高 所以殺人為大眾所不容
換言之, 在某些時代某些區域 民眾素質不夠 所以"殺人"變得容易"被理解" (而不是被認可)
因此"為了XX而戰" 發動自殺攻擊, 某些區域的人認為合理(所以才去做)
在我小時候台灣也曾經常有飛車族砍人的事情, 父母都說晚上沒事不要出門, 近年來大幅改善
除了警方取締以外, 老百姓素質提升我想是最重要的, 我不認為嚴刑峻法是這種事件改善的主因

回歸詐騙主題
年輕的時候, 被騙了一百萬, 跟老年的時候, 被騙一百萬, 是相當不同的
老了, 錢被騙光了, 接下來的生活要活在地獄裡了, 或者當伸手牌跟兒女要錢, 沒有尊嚴了
對有些人來說簡直生不如死阿
但考量到犯罪者的狀況, 這又讓量刑變得很複雜
把犯罪者逼上絕路了, 不定時炸彈就多一顆, 社會風險增加了, 對普通老百姓也不是好事

騙人, 有這麼嚴重嗎? 信任度對社會成本的影響, 在大陸簡單兩個例子就知道了
1.要你證明身分文件上的你是你/要你媽證明她真的是你媽 (夠瞎, 但這是真的)
2.我同事前幾天回家辦准生證(沒此證不准生小孩), 夫妻兩個必須同時到場, 兩個人都要有結婚證, 無法由另一半委託辦理, 要當場查驗兩個人真的是夫妻! 所以我同事先請假, 花了6個小時回家, 然後辦完事情, 又花6個小時回來上班, 這6個小時不是搭火車/高鐵, 是搭長途巴士, 晃得人都要吐了

隱瞞/欺騙, 是商場上很常見的手法, 政治也一樣
但我比較欣賞國外的做法--敏感訊息不說/不寫/不回答, 而不是故意誘導別人
雖然台灣的信任度比大陸實在好太多太多
但我認為大家對"騙"的容忍度還是很高的, 反正騙一騙嘛, 對方又不會死
(我的愛情也被騙過 嗚嗚嗚)

騙一騙, 錢到手了再說, 先把自己顧好吧~
騙一騙, 先選上再說, 反正之後再髮夾彎嘛, 呵呵~
騙一騙, 反正這輩子還會認識更多的人, 會有新的朋友, 可以在新環境人生重來嘛

唉, 我真的很討厭騙子阿~...<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g591019 發表於 2017-3-9 03:37 PM

這群人渣死一死算了 不事生產專門騙人還到處炫富 人生觀有偏差一有錢也不會做什麼好事
全抓去鞭刑10下

cici23 發表於 2017-3-9 08:09 PM

我覺得這很嚴重,被騙的可能是一個家庭的全部積續,其它國家都加重罰則了,我覺得亂世要用重典

九尾冷狐 發表於 2017-3-9 08:39 PM

賺得都是辛苦錢
被騙後什麼都沒有了
應該要視金額大小重罰
還給被害人
不過詐騙者被關後
出來後又可以過好生活
所以通常詐騙者付出更多金額還給被害人
可以免關
這新聞出現過的

lcynsysu 發表於 2017-3-9 09:09 PM

提供一個另類的思考方向吧!關進去浪費納稅人的錢。所以要求他去詐騙他的五等親以內的親人一定 額度的錢充實國庫,如果成功減其刑,未成功加重其刑好了。

lcynsysu 發表於 2017-3-9 09:38 PM

亂世要用重典,台灣有多少人因為寬鬆的法律而受害呀!真的不少法官是來娛樂大眾的是嗎?<br><br><br><br><br><div></div>

s8652157 發表於 2017-3-10 07:32 PM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對詐騙的處罰如此的輕,

就是因為很大部分是被害人要去貪,

當然也有一些人的愛心被人拿去踐踏,

但很大部分是貪心害了自己.

icemagic32 發表於 2017-3-10 11:31 PM

死刑不能廢
死刑不能廢
死刑不能廢
很重要,需要說3次
詐騙如果騙到對方出現重大問題(如自殺、離婚等等)的話,還是死刑吧
基本上還是按照量給予刑法,但是累犯還是也送他死刑吧,因為給太多機會反而變成,認為小小的金額沒關西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這句話實在是很實際

avsue 發表於 2017-3-14 03:39 AM

一個失去未來,另一個失去生命,對我而言都是很嚴重

吳光弘 發表於 2017-4-5 03:54 PM

其實詐騙比我們想像的更加嚴重,主要影響到三點:
第一點,個人。
如同大大所說,讓別人的銀行金額砍掉重練,甚至可能讓別人難以生存
但是是否判定為殺人,這個有待商討,因為會造成他人自殺原因有很多種
社交失敗、經商失敗、被裁員。所以這個是要討論的,不是那麼簡單判斷
第二點,公平正義。
藉由欺騙他人來讓他人給予金錢或是其他東西
因為給予方當下是自願的,所以難以做判決。舉例
如果你很想要你朋友抽到的一個筆記本,然後你朋友當下想說那個沒很好,就送給你
後來朋友發現,那本筆記本很貴,很高級,想要要回來,但是你卻不願意
這算詐騙?你沒有和你朋友說明這個筆記本價值,算是隱瞞資訊?
所以只是大家特別對於這種類型的金錢或物品流動感到厭惡
那又要如何去定義呢?如果定義太廣,會導致很多不相關的被牽連
定義不全,又會被鑽漏洞
第三點,社會和諧。
沒錯,個人認為最重要的,也是可以判定最重的
詐欺犯涉嫌危害社會和諧,視為危害整個社會制度,重可死刑
人與人相處,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信任
而詐欺就是去危害這個信任,嚴重度可以視為破壞社會治安
類似於縱火犯、殺人犯、強姦犯、強盜,嚴重者可視為試圖癱瘓社會部分功能
畢竟都是屬於危害社會安全的刑責,個人是這樣認為的
但是又會有上面的問題,也是大家可以去思考的

怎麼樣的程度算是詐欺?以哪個為基準點?
詐欺屬不告不理原則?
資訊化社會正在快速進步,詐欺模式一直在轉變,如何整理詐欺的共通點?
以上是個人想到的問題,先不管政府官員作業速度問題
詐欺事實上就是一個很模糊的地帶,而且如何對於其嚴重度做判處,也是大問題...<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b61041 發表於 2017-4-5 04:30 PM

吳光弘 發表於 2017-4-5 03:5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實詐騙比我們想像的更加嚴重,主要影響到三點:
第一點,個人。
如同大大所說,讓別人的銀行金額砍掉重練 ...

我同意大大所說的詐欺的定義是有模糊空間的,所以這是我們須有共同的意識下用文字將它給製作出來並取的多數人所認同的意義吧!如果純粹就目前刑法罪責來看的話,殺死人很嚴重處死刑無期或十年以上,但是騙死人只有7年以下。所以我的結論殺人可能會死,但是騙人頂多是7年而已,所以投資報酬率就出來了...<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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