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比特犬咬死三歲童,明年三月禁養比特犬
關於 比特犬咬死三歲童,明年三月禁養比特犬 這件事情在座的各位鄉民 你們怎麼看?
選項一: 怪媽媽沒看好小孩,狗狗無辜,我要護航狗狗,是人的問題不是狗的問題。
選項二: 比特犬性情凶猛不適合當寵物養,早該禁養了,我支持禁養
<div></div> 政府也很妙,每次發生什麼事,就馬上改,這部份還需補條例條件吧.
如果是選項二,直接禁養,狗又不是福壽螺還是蜥蝪.
覺得登記主人要顧好就可以了.
(比特犬這三字是原罪嗎?別種中大型犬也是會咬人和咬死狗.)
如果是狗主動攻擊,的確是牠錯,連帶主人要負罰責;
但這件案例綁好好,人主動,只能說狗狗有錯,可以選擇不咬,但錯比例分配沒到100%. 我選一
報導指出庭院是共用的
飼主有把狗綁住了
當天如果是其他狗
三歲小孩一樣會被咬
家長本來就該顧好學齡兒童
更何況三歲是幼童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
不能只怪罪一方
而且那隻狗是有被練起來的 我記得好像聽過國外動物園動物咬傷還是咬死也是要被安樂死的
也聽過一旦狗兇性出來就很危險
危險動物還是禁養比較好<br><br><br><br><br><div></div> 我都支持
第一個媽媽明顯有問題,獨自放任12歲小孩在家已經犯法
第二個比特犬本來就要禁養,因為他是危險犬
因為如果不禁養,那我就問,為什麼不能養獅子老虎熊?
那我就問,為什麼不能養獵豹黑豹?
只要不屬於保育類的兇禽,我應該都要能養才對,那為什麼政府要禁?
如果比特犬不禁養,我說真的我會不爽 危險寵物應該禁養,小孩父母也有錯,都有責任。 倒覺得要飼養攻擊性比較強的動物都要有正規管道申請且設備也要完善不可以讓任何人都可以接觸到
不然隨便養頭獅子在路上跑不就天天咬死人{:34:} 小孩的家長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飼養容易有攻擊性的寵物是另外一個問題,所以1+2都該列入思考。 讓三歲小孩可以這樣亂跑
當然是媽媽問題啊
<br><br><br><br><br><div></div> 如果綁好就好的話
那獅子和老虎也可以養了 杜賓 狼狗 一起禁一禁算了
立法隨便立 有錯修改便是
疏而不漏 我覺得狗都有野性無法完全控制 這個還真的是有點可怕的事耶 主人問題很大 這些狗確實要會養的才行 我記得比特犬 身體痛覺比較不會有 打牠可能不好鬆口<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