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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nie1 發表於 2007-12-10 08:11 PM

棍術之王

文中所提的吉恩.勒貝爾名氣極大,號稱“美國柔道之父”,《黑帶》雜志評選“20個最佳街斗專家”之一。李小龍當年向他學習過。可參見furx (傅瑞學)的短文“我學的地面技術”


在羅斯福當美國總統的時候,他經常引用一句當時盛行的諺語,“輕輕地走,帶著一根棍子。”柔道冠軍吉恩.勒貝爾把這句古老的諺語和他的新的武功結合起來。
你可能會對自己說:“太麻煩了。一個大胖子帶著一根棍子就象一個Q字。那是什麼形象啊?”在武術界,常常是勒貝爾說什麼,人們就聽什麼。他被他的追隨者們譽為“最強健的人”。他曾經研究過亞洲的武術,也曾經練過摔跤和拳擊,另外,他還是好萊塢的著名特技演員之一。無論是影劇院還是電視節目中,都經常能看到他的大名。

他在武術界之所以著名,主要是因為他很有才華,能把老式功夫另辟蹊徑,重新演繹一番。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就是他把柔道、摔跤以及菲律賓擊劍術揉和在了一起。當然,最值得人們矚目的是,他把棍術也融合進了自衛功夫中。
“我發展這些功夫,主要是考慮到執法者的使用,”勒貝爾說,“每年洛杉矶警方都會因濫用武力而遭到法院的起訴。因此,警方不敢使用武力,結果導致成千上萬的財富流失和公共秩序的混亂。經常出現這種情況,警察被迫用警棒或手電筒在犯罪嫌疑人的頭部猛擊,以迫使他屈服。盡管這已經比用槍射擊好了許多,但仍常常被許多人指責為濫用武力。因此,我設計了一套棍術,他們可以用之來進行防身,並可以控制疑犯,而且還不必用力去打擊敵人。”
很實用的武器:
假設一個敵人正在刺向你,而你要用空手道功夫將之撂倒。不要用你的手去搏斗,要用你的棍子。棍子從他的背後伸出把他卡住。然後,你的另一只手伸出來,抓住棍子的另一端,緊緊抓住。你用棍子勒住他的脖子,把敵人的身體往你懷裡拉。這樣效果會很好,尤其是他個子很大或很胖時。
一旦你抓住了棍子,你就可以轉動你的右半身軀,讓敵人隨之轉動。你轉換一下姿勢,用你的小腿踢他的大腿內側。接著,你身體向前傾,把他的上身向你的一側拉動。你的右腿抬起,向後踢,把他拽向地面。當他猛然摔到地面上時,你用棍子把他壓住,這樣就取得了勝利。
勒貝爾想要用各種工具來獲得勝利,他很快意識到用上棍子可以給他更大的施展空間。就仿佛是有了第三只手,他比常人的接觸范圍大了24英寸。(如果你見到任何一個曾經在賽場上和勒貝爾相遇過的人,他會告訴你勒貝爾在他的長衫下有一個24英寸長的棍子。不過,他僅僅用在沒有裁判的場合,或者在疼痛得迫不得已時。)
“用棍子來格斗是個不錯的主意,”勒貝爾談及他的新武器時說,“棍子延伸了胳膊,給了我更大范圍的施展空間。有了棍子你就可以施展很多的功夫,比如說,封堵、拋擲、扼喉等等。一個棍子用得好的人,會把它變成一個非常有用的武器。”
警察的好朋友
勒貝爾花了大量的時間來教警察們如何有步驟地用警棍或手電筒進行搏斗。他說,盡管這也能成為一種致命武器,但他的功夫主要是用來脅迫和控制對手,而不會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
“棍子也帶給使用者一些額外的幫助,而且不必專門再去作訓練,”他帶著笑說。“你想要控制住敵人時,如果你的前臂比較軟的話,你的前臂就在你和敵人之間形成了緩沖。但當你用棍子勒住敵人的腰或肋時,敵人就會非常痛苦,非常難受,那你很容易地就把他按你的想法擺布了。”
最後的幾個步驟對於搏斗來說非常重要,尤其是在一個警官單獨執行任務時。學會使用勒貝爾的棍棒格斗功夫,那你就只會打傷疑犯而不必用槍打疑犯。
“當警察用棍棒來搏斗時,敵人很難逃脫,”勒貝爾說,“我教他們如何拍打和抓住疑犯,如何繞到敵人的背後,如何抓住敵人的肩、肘、腕,將之鎖拿歸案。使用棍子,就有許多種方法能夠制服敵人,即使是非常強悍的敵人也不例外。根本用不著槍械。”
這種功夫的裝備
盡管警棍各不相同,但有兩種常見的樣式:一般的警棍和PR-24型警棍。這兩種警棍的樣式都有些缺陷,所以勒貝爾自己又設計了一種新的警棍。
勒貝爾用於搏斗的警棍長24英寸,兩個端頭都進行了加粗(見圖)。棍身綁著一根皮帶,可以系在腰上。
“在市場上有各種各樣的警棍,它們各有優缺點,”勒貝爾說,“我感覺最大的問題就是一個力大身壯的人可以從一個力氣小的人手中把棍子搶過來。這樣不好。我設計了這種棍子,以便於人們抓緊。我的棍子每端有一個凸台,可以使你的手在滑動時,不至於棍子脫手,用它的人能更牢地抓住。”
許多警察用的都是普通的警棍。但勒貝爾認為,一般的警察都是把它當做一個大頭棒來用。“大多數的警察都是用這東西來打擊敵人的頭部,”他說,“他們可以來抽打敵人,但是,這樣的話,警棍根本就是個樣子貨,而沒有什麼實用價值。它僅僅是看上去好,卻不便使用。就好像一個射擊手只會轉動手中的槍一樣。看上去很酷,但如果他不能射中目標,要槍有什麼用?所以,我強調警官們必須學會把警棍當做一種進攻和防守的有效武器來使用。”
雖然勒貝爾並不反對靠賣他的特制的棍子來賺錢,但他說他的格斗功夫用任何一種棍棒都能夠施展開來——即使是一把傘,一個手電筒,一根籐條。關鍵在於你能否理解這種功夫的真正內涵,而不在乎你使用的武器是什麼。
為了使大家能夠學到這種功夫,勒貝爾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編成了一本320頁的書,名為“學會用棍棒來格斗”。“只要你能學到其中的打倒動作、控制動作,那你就足夠使用了,”他說,“用任何一種棍子都能用上那些功夫,從棍子到樹枝,甚至是一個手電筒,或者一本卷起來的雜志。”
圖示:
一面用頭頂,一面用棍拉,吉恩.勒貝爾制服了斯迪芬.吉姆(圖1)。

敵人出拳攻擊,吉恩.勒貝爾用棍子把敵人的胳膊擋開(圖2)。他伸出胳膊把棍子放到敵人的脖子上(圖3),接著左手抓住棍子的另一端,把敵人拉向自己(圖4)。然後,吉恩.勒貝爾轉身,把兩腿放在敵人兩腿中間(圖5),他右腿向後蹬起(圖6),將敵人撂倒(圖7)。等敵人倒地後,勒貝爾把敵人制住。
堅硬的棍子能把力量傳到敵人身上,給敵人造成難以言狀的痛苦(圖8)。
如果在棍子上施加壓力,棍子在打斗中的作用就更大了(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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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斯迪芬.吉姆出拳攻擊時,吉恩.勒貝爾低頭避開(圖10)。敵人接著又用右拳來攻擊,卻給勒貝爾造成了一個攻擊的好機會,使他把棍子放在敵人的腿部(圖11)。接著,他的左手抓住了棍子,勒貝爾用力猛抬,讓敵人失去了平衡(圖12)。敵人倒地之後,他放開敵人的左腿,緊緊把住敵人的右腿(圖13)。他把腿放在敵人身上,用棍子向敵人的大腿和臀部施加壓力(圖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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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enzurich 發表於 2007-12-10 10:04 PM

似乎他只是用棍協助擒鎖,實際用棍攻擊之技術則沒有:sure:

天真小孩 發表於 2007-12-10 11:34 PM

嗯~~原來如此 不過總覺得這應該只是其一ㄅ 不是大大稱他為棍王之王的原因ㄅ 如果只是這樣小弟認為還不足以成為棍王之王

domejo 發表於 2007-12-11 01:43 AM

用棍子對空手 沒啥好說嘴的......
輸了丟臉 贏了也沒啥好炫燿的阿

佛光山車神 發表於 2007-12-16 12:07 PM

:05: 我以為是那種中國武術的棍法耶!
對手無寸鐵之人要贏也是應該的吧!
(如果貼跟刀、劍之類的武器對打會比較有說服力)<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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