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比賽改期道歉啟事
頁: [1]

samgo 發表於 2009-4-15 09:12 AM

比賽改期道歉啟事

比賽改期道歉啟事                                        明武05比賽資訊 各位支持明武總合格鬥大賽的朋友,對不起,我們必須將比賽日期由2009/6/27更改為2009/7/4,本人熊秉誠在此致上最高的歉意,並決不閃躲的承認:我做錯了!希望大家原諒我。
連帶的,我們將做出以下補救措施:
[*]辦理退票:
對於不願於7/4日前來觀賞的朋友,我們開放退票,時間為即日起至比賽當天下午4點前(以主辦單位收到票券為準),退票程序為「來電03-5620863」 » 「留下客戶資料」 » 「主辦單位寄回郵信封」 » 「收到回郵信封後寄出票券」 » 「主辦單位收到票券後匯回票款」;或於7/4下午4點前攜待票券至現場服務櫃檯退票。
※ 退票資格認定:以票券上比賽時間6/27為依歸,票面印刷為7/4者,或遭主辦單位加蓋「7/4」字樣印記者,為改期公告後售出,不列入退票資格。
※ 為確保有人為您服務,請於每日上午9:30至下午6:30來電。 [*]有效票券的認定:
對於仍然願意配合改變日期前來觀賞的朋友,凡以年代票券,無論票面為6/27或7/4或6/27但加蓋「7/4」字樣印記者,皆屬有效票可入場觀賞,無須透過繁複手續更換票券。
以上,是我最誠摯的告白,並再度至上最深的歉意,並且,我留下我個人的電話0931371951,有各方指教我一定虛心接受,隨時歡迎您打來,讓我有親口道歉的機會。
觀看主辦單位的解釋... http://www.mingwu.com.tw/images/line-in.gif
首先,感謝您進入此分頁,謝謝您願意聆聽主辦人的解釋。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早在明武04,就希望能在6月底舉辦明武05,並也向新竹體育場預借了6/27,但是之所以稱之為「預借」,就代表並未正式借得場地,因為在程序上,我們必須繳納上一場的稅後總收入的10%給新竹市體育館以為充實維護設備之規費後,才算是「正式結案」,「正式結案」後才可以正式提出下一租借的申請,於是,比賽結束後,我們除了「預借」,並也同時間盡速完成一切的「行政程序」,而大家應該都知道,既然要繳納「稅後總收入10%」,勢必得先有「稅後收入」吧!於是,我們飛快的向國稅局做出「完稅」的動作,於是我們就開始「結帳」 » 「完稅」 » 「繳納規費」 » 「結案」 » 「提出新申請」的步驟。
在這樣的步驟中,但又因為一時不察,導致陷入危機,由於上次租借場地是以協辦單位「新竹市柔術委員會」為名,但稅務申報時,卻又以「聲色福影音娛樂製作有限公司」為名,因此出現了「雖完稅卻無法繳納規費的窘境」,以公家單位來說,這就是甲君借了場地,乙君來繳費,在無同一對象簽名切結且稅收難以更改繳納者的狀況下,陷入了看似永遠無法解決的僵局,所以,我們花費了一大段時間,努力的證明「柔術委員會借的場地是給明武04用」及「聲色福繳納的稅是明武04的稅」所以「這個場地的稅可已由另一個人來繳」,等到終於證明完了,繳完規費後,終於正式結案可以開始申請了,這時已花了兩週。
接下來我們又面對了完全使料未及的「正式程序」中的「正式拒絕」,簡言之就是借場地的要求在「行政程序」上毫無疑義,但在借與不借的「行政裁量」中卻被徹底「打槍」,之前6/27的預借單變成一張廢紙,理由何在呢?請見下段。
幾經波折,明察暗訪下種於搞清楚,由於「部分媒體」提出質疑,認為明武有「過於血腥暴力危險」、「現場有酒精飲料助興」之虞,且又「對於觀眾入場毫無年齡分級管理」導至有「傷風敗俗」的凶險,因此引發了「新竹市體育館」、「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市民」也生出相同的質疑,於是乎,不借!此時此刻,我只好使出渾身解數努力求得館方相信我們絕對沒有「傷風敗俗」的可能,有常上網站的就知道官網首頁跟年代網頁飛快的出現了「未滿12歲不得入場」、「現場禁止飲酒」的警語,同時間,我也開始嘔心瀝血的寫了一篇3000多字的報告,解釋「總合格鬥的深意與安全性」,更拖我們家楊律師也寫了一篇「格鬥賽適法性評析」(近日公布於網站),當一切補救措施都做好了,我帶著報告與一份保證絕不傷風敗俗的切結書,再度去體育館拜託後,接下來更使出纏工,三天兩日突如其來的拜訪體育場黃場長,終於在他被感動或不堪其擾的狀況下,他跟我說「他跟長官週旋也需要時間,先暫緩,但一起努力」,但,我完全沒有受到動搖,厚顏無恥的繼續我的「日久生情」策略,終於終於,場長答應!!
但正所謂「屋漏偏逢連夜雨,行船又欲打頭風」緊接著又發生了晴天霹靂的事情,就在我們與新竹市官方磋商的當口,還記得那一張「廢紙般」的「預借單」嗎?他果然發揮了「廢紙」的「效力」,6/27精準的被「土風舞委員會」借走了,突然覺得一切努力盡付東流,所有期待終成泡影,在難過了兩根菸後,我快速的借下7/4的場地,並打算去拜託「土風舞委員會的薛主委」跟我們交換場地,幾經波折,薛主委也終於承諾幫忙了,他表示會在會員大會上提出並幫忙游說會員,但「福無雙至,禍不單行」這千古定律再度發威,薛主委來電,表示「會員不同意」,主因來自於「7/4為高中聯考,會員多要陪考」,雖然我覺得「陪考是實,多數未必」,但事以至此,我黔驢技窮了。
整件事,我做錯幾個部份,一、我不該貪圖宣傳期而過份自信的對外發布消息,乃置各位於錯誤訊息之中。二、我不該貪圖銷售期的展延而過份自信的開始販售門票,導致大眾有受騙上當的賭爛感。我這裡再度跟大家道歉,我希望大家能從我異於電視上常見的「這件事我們會內部檢討」、「可能有行政上的疏失」之類的含糊其詞態度中感受到我的誠意,我很坦白的承認,我貪圖了「宣傳期」、「銷售期」所以造成這種結果,我應該確定借到再開始賣票,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