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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ibo 發表於 2009-12-9 10:44 PM

韓隊「出拳」得分 副審鄭大為成公敵

東亞運跆拳道國手曾敬翔,被南韓選手犯規動作擊倒,痛失金牌,後來發現,當時擔任比賽副審之一的我國裁判鄭大為,按下按鈕判定韓國選手得分,導致最後主審宣布曾敬翔落敗。現在所有人矛頭都指向他,視他為全民公敵,中午才返國的鄭大為澄清,他當時看到的畫面,是確實擊中護具,當然是有效得分,而且也批評曾志朗的抗議違反規定,根本是煽動暴動。

才剛回到家門口,臉色鐵青,鄭大為再次澄清,當時的判決絕對沒有偏袒韓國選手。跆拳道裁判鄭大為:「打過(脖子)的傷痕是一塊瘀血啦,如果我們被打到的話,可是我們看到的落點是在護具上,怎麼跑到臉上,這個我也不知道。」
不過從媒體拍攝的角度來看,當時南韓選手的確出拳打在我國選手曾敬翔的脖子上,在場擔任副審的我國裁判鄭大為說,他時他跟其他副審看重播畫面,就沒看到我國選手挨拳,或許每個人看的角度不一樣,而且當時他也的確聽到拳頭打到護具的聲音,強調自己當下的判決絕對公平公正,問心無愧,不怕檢驗。
但鄭大為對曾志朗在現場高分貝抗議的動作,痛批是破壞規定,讓台灣丟臉。鄭大為:「我覺得我們的官員太囂張跋扈,他那個行為。」記者:「你說曾志朗嗎?」鄭大為:「對,那個已經到了競賽規則裡面,一個煽動暴動的情形。」
痛批曾志朗丟臉,但鄭大為卻成了中華跆拳道隊的全民公敵,氣他不僅誤判,還沒有在現場跳出來維護選手權益,跆拳道協會已經要對他永不錄用。跆拳道協會秘書長何豐彥:「往後國內的一些比賽,我們的講習,他沒辦法上場執法,對他來講就是非常嚴重。」
到底有沒有誤判?雙方堅持己見,跆拳道會下達封殺令,鄭大為反嗆,早就在國內被協會處處封殺,未來考慮要到國外當教練,另謀生路。

引用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09/8/1wksq.html

我覺得太誇張了~那麼明顯卻說他判決無誤!他有沒有搞錯!還嗆聲~我真的看他不起!...<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li4673 發表於 2009-12-9 11:03 PM

看也知道,
他要到那國做 教練
不就是"那個國家"嘛

還說沒被收買哩,原來人家早幫他找好頭路了

真是丟盡台灣人的臉....:21:

gg555 發表於 2009-12-9 11:48 PM

他真的很瞎~ 電視超明顯 直接定格 給你看 打在喉嚨
而且 還示出傷處照片
他依然假死~完全不鳥
然後反嗆 他為了他所謂的正確判決 不惜做台灣公敵

??? 裝甚麼模作樣阿 就誤判了 還假死一堆~
聽音辨位 那要你雙眼幹嘛 雙眼戳瞎了 去判決阿 反正你用聽的麻~
難怪取韓國老婆="=~~ 早就準備去韓國發展了吧

p123477324 發表於 2009-12-10 12:18 AM

跆拳道會下達封殺令,鄭大為反嗆,早就在國內被協會處處封殺,未來考慮要到國外當教練,另謀生路。
我們大慨已經不認為你是台灣人了...你滾吧

瘋狂之神 發表於 2009-12-10 12:27 AM

不怕當台灣公敵
有種就留在台灣不要走啊
屁人就是屁人
物以類聚專講屁話<br><br><br><br><br><div></div>

yangman980is 發表於 2009-12-10 02:48 AM

曾志朗太棒了!如果我在當場  我也會聲援的!! :21:

ga058 發表於 2009-12-10 02:59 AM

好呀, 歡迎他到韓國去當教練, 喜歡就去呀, 沒人會阻止他的, 去啃他的高麗棒吧.

soga222 發表於 2009-12-10 03:10 AM

韓國真的爲了贏什麼手段都耍的出來...
以前還會偷調籃球比賽的秒數..超賤

soga222 發表於 2009-12-10 03:10 AM

韓國真的爲了贏什麼手段都耍的出來...
以前還會偷調籃球比賽的秒數..超賤

kusosmallyeh 發表於 2009-12-10 10:19 AM

其實搞不好鄭先生早就是"大韓民族"的一員了
他不是不愛國~只是他愛的國家是韓國
不要再批他不愛國了...他只是太愛國了  
所以和其他的評審一樣被"愛國"遮蔽了雙眼  
只剩耳朵可以聽到聲音就判定得分與否

看來視障的同胞們又多一個工作可以做了..<br><br><br><br><br><div></div>

a044045 發表於 2009-12-10 10:52 AM

我想無論有無爭議
我國的曾志朗委員我支持他愛國的情操
但是我卻不認為他的抗議手法是合理的程序
難道這樣的非法抗議程序就不會為我國帶來負面的影響嗎
那位鄭教練他是裁判
裁判有裁判的觀點
難道他的觀點跟他所屬的國家不同就被當成走狗
那這樣以後我國就訓練所謂的愛國裁判就好了
這樣對於一項運動的發展並不會有太好的前景的

mp192 發表於 2009-12-10 11:08 AM

誤判就誤判,畫面都出來了還死要硬拗:21:

saycyc1223 發表於 2009-12-10 11:45 AM

鄭先生真得很扯,這種事也做得出來,真是看不出來是台灣人,韓國走狗

maxtop0249 發表於 2009-12-10 12:18 PM

鄭大為 正道館 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37號五樓 (02)270-20006

爆熱 發表於 2009-12-10 02:33 PM

哎呀~~說不定她已經被高麗棒給征服了~~

屁眼就是愛韓國吧哈哈~~~

丟盡台灣人的臉!!!<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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