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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alk87 發表於 2011-3-16 04:14 PM

可以刪除了.......

本帖最後由 mantalk87 於 2011-3-17 12:51 PM 編輯

經本人查證結果
除姓名相同外~其餘全與本人不符.....
因該法院烏龍吧..........
這是我查到相關新聞事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9/8/1s11f.html<div></div>

cgcgcg123 發表於 2011-3-16 06:27 PM

回復 1# mantalk87


原OP這什麼時候的事?
日期好久
正常是執行完了才對...

lxyguiyun 發表於 2011-3-16 06:47 PM

詳細看了了 但是看不明白

mantalk87 發表於 2011-3-16 06:49 PM

回復  mantalk87


原OP這什麼時候的事?
日期好久
正常是執行完了才對...
cgcgcg123 發表於 2011-3-16 06:27 PM http://www04.eyny.com/images/common/back.gif

此貼圖是網路找的範例~因為懶的打公文!!
再加上花時間收尋一下相關資訊~

cgcgcg123 發表於 2011-3-16 08:20 PM

簡單的說..
如果不聲明異議....或是提出擔保的話
時間一到就有書記官??或是執達員來你家
作查封的動作..

看你有沒有動產或是不動產之類的
他會查封什麼也不一定..
要看標的物是什麼
錢就給錢...
物就還物..
如果什麼都沒有...封房拍賣...
可能銀行+郵局的帳戶會被凍結
簡單的說看標的物囉..
請律師也是可以..
會比較快
要花5萬左右吧..<br><br><br><br><br><div></div>

starscream07 發表於 2011-3-16 10:57 PM

可能有人拿你的資料去用吧 不想麻煩的話 只能花錢找律師了

mantalk87 發表於 2011-3-16 11:01 PM

恩恩~感謝!!
只是提出來討論一下!! 因為之前沒碰過類似經驗
我已得到相關資訊了

jofg5241 發表於 2011-3-16 11:17 PM

應該是你的個人資料被盜用了

被歹人串通相關機關內部人員通過相關公司開設文件申請

你接著會經常跑法院~~最機車的是可能(極大)會叫你自己舉證

(幹~受害還要自己找證據喔)

台灣法律早落後30年了(政客只會黑錢)~~自己保重

老林同學會 發表於 2011-3-17 10:52 AM

最好是6年前的東西現在才執行,問一下地院是否有這個案子就知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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