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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遊戲暱稱取「台北市長柯文哲」 玩家遭約談][民視][2015年3月8日] [打印本頁]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9 03:01 PM     標題: [遊戲暱稱取「台北市長柯文哲」 玩家遭約談][民視][2015年3月8日]

1名線上遊戲玩家,因為暱稱叫作「台北市長柯文哲」,竟然遭到其他網友檢舉,被警察約談。到案後,員警告訴這名玩家,他用了「台北市長柯文哲」當暱稱,會被其他人誤認本尊柯文哲利用上班時間打電玩,律師就指出,如果暱稱冠上官銜和本人的名字,真的會有觸法疑慮。
記者vs.線上遊戲玩家:「(台北市長柯文哲玩線上遊戲),(賣寶物你相信嗎?),基本上不太信,有點不太能相信。」
台北市長柯文哲玩線上遊戲?大多市民很難相信,但是...
這款霹靂系列的網路遊戲,還真有1名網友,暱稱就取名「台北市長柯文哲」,結果,這名網友收到警方寄送的電子郵件,通知他到案說明。
附上台北市刑大室內電話,以及員警個人的手機,要自稱柯P的人主動聯繫,網友到案後在PTT自爆,員警問他:「你取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想要利用他的名義做違法的事情嗎?」網友回答:「這只是一個話題,而且已經沒在玩這款遊戲了。」警方又問:「你取台北市長柯文哲這樣的名稱,會不會讓一般民眾混淆,認為市長在上班時間,玩線上遊戲?」網友偷笑回答「不會吧!」詳述約談過程,不少人直接大笑,還有網友神回:「難道我本名叫金城武也要跟你說嗎?」甚至還有人問:「所以我信義李敏鎬會被抓去做筆錄嗎?」
民眾:「有點小題大作吧!網路上本來就名字大家都隨便取,可是他用「台北市長」,就已經直接說,他就是「柯文哲」的意思了,(所以你覺得不妥?),對!這樣也不妥,如果沒有前面那「台北市長」,那還可以。」
民眾認為警方大驚小怪,但北市刑大解釋,因為他遭人檢舉「假冒公務員」身分,不得不依法偵辦。
律師(前法官)孫正華:「他冠上了職務的名稱、他的官銜,然後可以去特定(連結)到,某一個個人的身分的時候,會造成外界的疑慮,這個被影射的當事人,他就有可能會造成受到侵權,權利被侵犯的一個狀態。」
律師(前檢察官)王志超:「比方說我們舉例「天母金城武」,或者是「萬華劉德華」,可是問題是這個部分,都沒有牽涉到所謂公務員的問題,他沒有一個官銜沒有職銜,必須要你用這個人的名義,去做一個詐騙,或是其他的犯罪行為,才有可能對該人造成一個妨礙名譽的動作。」
用地名結合人名,大多沒有問題,但有其官銜,真有其人,就有觸法可能。
台北市長柯文哲:「網路詐騙這種東西還是一個...,後來我有交代邱(豐光)局長,跟刑事警察局要成立專案來處理。」
用首長暱稱,引發宣然大波,網友們可該好好思考,遊戲或帳號別取名,以免惹禍上身。(民視新聞張乃峻、張育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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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恐怖跟綠霉報導邏輯會轉彎又一遭!
用『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美國總統歐巴馬』叫言論自由。
用『台北市長柯文哲』叫觸法。
果然是台灣87黨不倒,就會不斷用雙重邏輯來戕害台灣人民的智商。
當台灣全都是猴子在耍!


補充內容 (2015-3-10 08:37 AM):
婉君...你每天到小英基金會上網當志工還有時間玩OLG哩?不單單是馬英九,陳水扁,李登輝,江澤民...等等等的一大堆。少在那裡裝自己很公道了,OK?

補充內容 (2015-3-10 12:37 PM):
我有度量跟雅量,才不像花果山婉君小雞小腸,只准自己毀謗國家元首,不准他人用偶像的名號!

補充內容 (2015-3-11 05:47 PM):
是啊,超級小題大作的。還去警察局報案哩,你看這華山大樓這些婉君多沒度量啊!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3-9 03:35 PM

不用這樣吧?太小題大做了。
作者: apaul34    時間: 2015-3-9 04:20 PM

個人是覺得小題大作了 以前玩線上 陳水扁 馬英九的一堆
公會叫 民進黨 國民黨的也是有
作者: n1981    時間: 2015-3-9 04:56 PM

雖然遊戲就只是遊戲
但不代表不是真人
就什麼都可以說可以做
不必負法律責任

首先不經他人同意取他人名子本來就不禮貌!
(這點現實跟遊戲是一樣的)
名子+官銜=直接影射其人 這明顯犯法
說白點就算被關也正常

我只想說遊戲並非真實
但玩家卻是實實在在的人
跟現實一樣 別以為開玩笑沒事
一但觸法 該負的責任一樣跑不掉
作者: howhoohowhoo    時間: 2015-3-9 06:35 PM

我認為如果是取國民黨的名字,今天這種事情可能有些主流民意就會批為白色恐怖。
甚至如果是馬,就還會批說方丈人很小心眼之類的。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5-3-9 07:01 PM

直接明顯說出誰了...
很明顯有觸法吧= =

有人不信試試看吧~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5-3-9 07:47 PM

真的是小題大作
就跟前面留言的某大說的
網路遊戲過去還不是一堆馬英九還陳水扁
有誰去被約談過
再者~公然罵別人都可以就唯獨只要跟柯市長有關的
一律都出問題

作者: jcw    時間: 2015-3-9 07:58 PM

如果取諧音當遊戲ID  那應該沒甚麼人會管
但是  名子+官銜  實在不妥
我認為那玩家有點白目

作者: power-ga    時間: 2015-3-9 08:03 PM

綠色恐怖嗎?沒必要這樣吧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5-3-9 08:15 PM

有點小題大作,
市長沒有意見,
而且也沒有犯罪行為,
不須如此無聊吧。
作者: n1981    時間: 2015-3-9 08:16 PM

本帖最後由 n1981 於 2015-3-9 08:17 PM 編輯

說個實例 (好幾年前的事情)
我曾在社頭-員林這段路看過有個好幾個闖紅燈
前面的有幾個過了
後面幾個被攔下來
被攔下來的說前面的不是也闖紅燈
警察:那你有沒有闖紅燈
被攔下來的:有
結論 開單

那我問你那名玩家在遊戲裡的ID有沒有官銜+名子?
作者: franck    時間: 2015-3-9 08:19 PM

有點小題大作,不過如果法律有規定那就遵守吧
作者: countech2001    時間: 2015-3-9 08:20 PM

我懂了,我知道了,我在電影上有看到過,有一個人叫江門(肛門)古天樂。
作者: jesily    時間: 2015-3-9 08:31 PM

小提大作了
玩online game的
沒人會相信ID是柯P本人吧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9 09:57 PM

可以取別的ID阿
幹嘛要這樣取
應該是故意搞怪吧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3-10 02:16 AM

用別人的職位加名字當然不妥,警察也只是做自己該做的事,反正就學個教訓下次就別亂用別人的名字做為ID不就沒事了...
作者: lin4321    時間: 2015-3-10 03:2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0933528901    時間: 2015-3-10 04:58 AM

台灣宗痛馬鷹酒{:31:}{:31:}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10 08:38 AM

oscar13 發表於 2015-3-9 09:57 PM
可以取別的ID阿
幹嘛要這樣取
應該是故意搞怪吧

你是沒玩過線上遊戲哩?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10 08:41 AM

franck 發表於 2015-3-9 08:19 PM
有點小題大作,不過如果法律有規定那就遵守吧

法律更有保障每個人的名譽。
結果有一海票人每天都公然在媒體上罵人侮辱人
然後還嗆說這是他的言論自由

相信我,台灣法院,花果山開得!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3-10 09:16 AM

民眾認為警方大驚小怪
但北市刑大解釋
因為他遭人檢舉「假冒公務員」身分
不得不依法偵辦。
............
作者: 幻翼星羽    時間: 2015-3-10 09:30 AM

本帖最後由 幻翼星羽 於 2015-3-10 09:32 AM 編輯

如果有人遊戲名稱用『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美國總統歐巴馬』
請直接去檢舉
ID單單用柯文哲 馬英九之類的當然沒問題
加上職位就變成指特定人士了


作者: clark00    時間: 2015-3-10 09:51 AM

其實...
有無小題大作
還是因人而定
不過 真的會有法律問題就是了
就像是冒用他人照片 何況還冒用他人官階姓名
只是會不會被抓到提告而已
用了沒被抓 那只是運氣好了點
作者: zx80298zx    時間: 2015-3-10 09:57 AM

網路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取這樣的名字本來就不妥
單單只有名字還好說 可以推說同名同姓
可是有頭銜就代表某個特定人
這樣就侵犯他人權利了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10 10:07 AM

21樓的大大講得很好
民眾認為警方大驚小怪
北市刑大解釋
因為他遭人檢舉「假冒公務員」身分
不得不依法偵辦。
也就是說...連台北市刑警大隊都覺得這是大驚小怪的事情。
有人很在意的檢舉了。
他們是受理單位,就不得不處理....

也就是說...婉君們
自己承認自己沒度量也沒雅量幹了檢舉這種小雞小腸的爛事吧!
還要繼續說啥違法啦,就太難看囉。
好兵兵都不知道被你們消遣多久了,就更不用講碼宗痛!

作者: l123654800    時間: 2015-3-10 01:25 PM

警察沒事做了嗎 該查不查 不該查倒是查很大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10 01:49 PM

l123654800 發表於 2015-3-10 01:25 PM
警察沒事做了嗎 該查不查 不該查倒是查很大

人家只是受理單位,華山大樓養的潑猴裝成良民檢舉的,豈能不受理?豈能吃案!?
要怪就怪台灣87黨小腸小肚,只准自己毀謗別人,容不得別人用自家人的名諱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10 02:21 PM

enmerlin 發表於 2015-3-10 08:38 AM
你是沒玩過線上遊戲哩?

我當然有玩過線上遊戲阿
但不會那麼無聊取這種ID啦


作者: 試問    時間: 2015-3-10 02:39 PM

以後玩網路遊戲取名字 恐怕得要慎重小心點

要不然莫名奇妙 被警察請到派出所泡茶喝 就很好玩了.....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10 02:48 PM

oscar13 發表於 2015-3-10 02:21 PM
我當然有玩過線上遊戲阿
但不會那麼無聊取這種ID啦

跑去警察局報案的更無聊
作者: fnnalffx    時間: 2015-3-10 02:49 PM

看樣子網路上馬上就會有很多有頭銜的名人出現了。
而且還是複數。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10 03:06 PM

fnnalffx 發表於 2015-3-10 02:49 PM
看樣子網路上馬上就會有很多有頭銜的名人出現了。
而且還是複數。

一直都有。跑去警察局報案的就這遭。
看花果山網軍多無聊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5-3-10 03:21 PM

這樣也有事
法律 是哪個笨蛋想出來的遊戲規則
修法的 都是 權貴的裙帶
我們只能該死喔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5-3-10 08:24 PM

真是白色恐怖耶,還有沒有言論自由?
作者: airhaven    時間: 2015-3-10 08:28 PM

這樣也不行..噗...管太嚴了嗎...怕被做掉嗎
作者: 自由蔚岚    時間: 2015-3-12 06:08 AM

不可思議,想不到這樣也能被叫去約談
作者: juing.yang    時間: 2015-3-31 06:58 PM

如果是官銜加人名好像真的不太合適吧
畢竟可以有很多同名同姓的人
但總不可能同名同姓還做同樣的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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