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除了是一種威涉 是一種必要的存在 被判死刑都是一種無可救藥的人 不然通常法官都馬無期徒刑 那既然無可救藥 死刑就是一種讓她們解脫 也是讓被害人家屬解脫的一種途徑<div></div>
死刑是可以免除的,但是並非人人可以獲得免除這項條件。
像鄭x、謝x含、陳x新這類很明顯就是殺人罪犯者,死刑是牠們的唯一解!
贊成死刑 至少有嚇阻作用 也不會讓人一犯再犯
沒人贊成過啊 都馬是依些白癡團體在高潮而已
亂世用重典
社會秩序越來越壞
若真要保障人權
應保障好人的人權
所以支持執行死刑<br><br><br><br><br><div></div>
不贊成
希望有更重的處罰
我覺得視情況來決定死刑 當然一命換一命是最基本的情節如果不大當然還是終身監禁比較OK
他們都不尊重別人了,我們何必尊重他?支持死刑!
我本來就支持死刑啊
大家都知道垃圾要丟掉送進焚化爐
社會上的人渣垃圾當然也要死1死
台灣法律我只能這樣說 呵呵呵呵呵呵呵<br><br><br><br><br><div></div>
我從以前就是支持死刑的
很多都是證據充足 手段慘忍的
我覺得就不用上訴了 早點讓他們投胎比較好
支持死刑,公務員應依法行政,被判處死刑,就該被執行。
如果重大案件不執行,那一般人為何要繳稅和遵守交通規則?
要照法律走,現在就算判了也不執行,判了也沒用
支持,不然罰重也好,只不過台灣埃......
現在的刑罰並不是從受害者極其家屬的角度著眼,而是以國家(第三者)立場去作懲罰
廢死也好保留也罷,只希望受害方能得到最大的補償<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