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兼職7日。全職一個月通知<div></div>
我建議還是月底離職吧
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
公司也很好計算
反正都要離職
多撐半個月阿
我也很想換工作呢
但又不知要換去哪邊 我也好怕找無工作
塑膠廠真難生存
沒遇過耶~~
可是聽過的都是做到月底,也是要交接工作吧~~
一般公司都以自身利益為主
所以要離職一般我都會勸做整月在離職
當然有特休也不要忘記要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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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作滿一個月吧 或者到薪資結算日 這樣確實會比較好算 但也別想那多 都要離開這間公司了 也不用太在意薪資阿 因為她也不會給你很多
要看當初你進公司的薪水潭的是月薪還是日薪
這個決定最後你拿幾天
還是完整做完到月底,比較不會產生薪資計算上的爭議。如果有找到新工作,月中走,休息兩週後,下個月正式接軌新工作是有點理想化啦。
我覺得別在意太多
新工作比較好就好
要看公司的文化怎樣 基本上都是告知後工作到月底領全薪
不然就是領薪水當天馬上走人的<br><br><br><br><br><div></div>
沒遇過這問題,但是以日計算感覺比較合理,比竟六日是例假,應該是有其他條款吧
蠢問題,想做跟不想做而已,離開還要留念喔
確定要離職不管那麼多+1
又不是要等年終
最好問人資 算一整個月的在離職
原來還有這樣分的的哦 看來我要好好的注意一下公司的方式是什麼了 <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