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是沒有選擇
不想加也不行<div></div>
加班只是為了團隊的順利,不得不加
如果是我等領完年終後就會離職不然就是不加班,這個加班費比餐飲業打工1個小時的錢都還要少
違反勞基法了吧
加班算法是時薪*1.33
你可以收集證據等哪天要離職時去申訴
太少的話應該是很不想加班了吧<br><br><br><br><br><div></div>
加班費也太少?這樣不會想加班,除非很閒
不加 只會讓公司對你印象差 加了 生活也不會好到那裡去 這個應該是台灣的惡習吧
好像到那都一樣...
如果找到更好的公司就跑吧
不然就要提升技能科科
說實話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就不會加班
當然不會啊 時間到就走人<br><br><br><br><br><div></div>
加班是常態吧,有時候轉不轉工作還要看你工作得開不開心,開心的話人工沒差太遠也可以啊
原則是不會加班,但是還是要看工作
不加甚至過陣子就離職換工作
若公司的盈利不適時的分紅給員工,做久也會倦怠的
當然不加,這種加班費算起來比
正常工時的薪水還要低,公司明
的坑員工,要走記得去檢舉,還
能把之前的加班費要回來,這種
公司倒一倒就好了。<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