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視情況而定,假如是重犯就不應該享有人權保障,因為他們犯案時根本沒有考慮到受害者的人權。<div></div>
犯罪的人通通去死就好啦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去問問被他們殺了的人 打傷的人 或是騙了一堆錢的人 強暴的人 或是偷了辛苦錢的人
看看嘍
本帖最後由 懶人天 於 2018-9-9 08:02 PM 編輯
adad45599 發表於 2018-9-9 03:36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是覺得主要不是警察的問題 法官問題比較大 因為很多法官都是被錢收買的 才會這樣 ...
要說警察沒關係也滿奇怪因為有新聞報導出 分局長 所長 副所長關說
原因就是台灣基層民代水準真的很難讓人認同
看過大佛普拉斯&菜鳥 就知道多黑暗
再來有人說法官問題
大家卻不敢說怎麼為了無良律師肯為那種罪大惡極罪犯辯解
而且法官評鑑委員會也幾乎都是自己人(法官三人 檢察官一人 律師三人 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
你這次戳別人一刀,下次就換別人戳回來
所以就是一切依法,反正老百姓看不過去是你的事至少我沒得罪人
小地方都無法改變期待大地方改變只能說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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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通通去撞死自己老爸老媽好了<br><br><br><br><br><div></div>
決定人權的,是法律。。。
群眾連法律都不懂得尊重的話,沒有資格談人權。
在日本酒駕,直接身敗名裂,社會意義上死亡。。
在美國拒捕,警察可以毫不猶豫開槍,生物意義上死亡。。{:34:}
這就是法律。
法律的后盾是?
不就是國家暴力機關嗎。。
不滿意法律?
以暴力(武力)推翻國家吧
或是以數量暴力修改法律。。
這就是游戲規則。
本帖最後由 ookisc2004oo 於 2018-9-9 09:26 PM 編輯
喜哈哈 發表於 2018-9-9 05:5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社會是沒有人權的 只有規矩
每個地方都有各自的規矩
他規定這樣就這樣
這樣講好像跟法律差不多意思
但是人還是有人權
人權你可以要去看一下
規矩也是制定的
人犬也是
所以意思差不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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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是給自由平等的人使用的
當人侵犯他人的自由~他不再享有人權
該罰的不罰重 這種害死人的都罰輕
酒駕不該有人權啦!
台灣法律本來就怪怪的 法官更是奇怪 讀那麼高卻做的事比幼稚園的小孩還不如<br><br><br><br><br><div></div>
要看是哪一種犯罪阿..
強姦就直接判死刑八
只有弱勢的人是沒人權的
只有台灣才會在乎犯人的人權
本帖最後由 all95 於 2018-9-10 02:01 AM 編輯
法律是民眾選的立委制定的,如果立委不修改法令規章,
只是要求執行的法官一昧的重判,說起來是有一點不公平,
督促立委把酒駕、毒駕的刑罰提高或加重,是很困難的事...
拒測酒駕只罰9萬,當然很多人拒測,照樣酒駕,
你法令如果規定拒測罰100萬,我猜酒駕的人起碼少一半,....
立委敢嗎?????
民主國家怎麼可能會有人沒人權.台灣的法能輕也能重.差別在這邊而已
犯人.....基本上是應該享有人權~但是,台灣的法律刑責太輕..所以對犯人講究人權是無法抑止犯罪的<br><br><br><br><br><div></div>